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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岛等地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识工作进展顺利

[日期: 2007-08-14]   [字体: ]
 

    北京市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识工作取得重大进展。2006年北京市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地方标准出台,包括通则、道路交通、旅游景区、商业服务业、体育场馆、医疗卫生等六个标准。实施指南也相继公布,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正在按照新的标准实施标识的更换工作。截至2006年底北京市城八区市政道路的6530面中英文双语标识牌已经全部更换完毕。公共场所标牌更换工作将于2007年底之前全部完成,届时北京市政府将组织全面检查,确保在2008年奥运会到来之前,使首都公共场所拥有规范的英语标识。

    其它一些城市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识的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中。

    20077月上海市出台了《上海市道路名称英译标准》。市博会之前,上海还将制定出规范的中英文对照版地图册。20076月青岛市出台了《青岛市公共标识英文译法》地方标准,有关部门将根据标准对各自辖区的英文标识牌组织检查,并着手对不符合规范的标牌进行清理整治。成都于20068月发布了《公共场所双语标志英文译法第1部分:道路交通和旅游景点》,对成都市的道路交通和旅游景点双语标志进行规范。

    为迎接2010年亚运会,广州市政府要求公共场所英文标识要按照统一的英文译名使用规范进行整改。珠海市也正积极筹备和推动珠海市公共场所英语标识的规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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