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内容

规范公共场所双语标识工作简报(第二期)

[日期: 2007-07-26]   [字体: ]

 

市译协参加第二次全国公示语翻译学术研讨会

   

    200771415日,由中国翻译协会主持,在上海同济大学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公示语翻译学术研讨会”。参加本次会议的代表主要有包括香港在内的各大专院校的学者专家、各地翻译协会的代表和上海、广州等少数政府的官员。市翻译协会邱永乐秘书长和吴学文教授参加了会议。

    邱永乐秘书长受大会之邀在大会的开幕式上作了题目为“推动深圳市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标准化,塑造国际化大都市”的主旨发言。该发言给大会带来了很大的振动和反响,成了会议的一个热门话题,因为除北京和青岛这两个2008奥运举办地外,政府主动积极推动公共场所双语标识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城市几乎没有,而且深圳已经落到了实处。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本次大会为学术性会议,大多是理论上的探讨,对我们的工作有一定的帮助。

    我会代表在会议上就学术上和具体工作中的问题,和与会代表进行了多层面的交流,如与香港中文大学的专家就跨深港两地标识的不同英文表述问题。

   下届会议将在广州召开,主办单位为广州市外办。

 

 

市翻译协会及时纠正道路公示牌中的英文翻译错误

   711市规划局通过媒体公布了中英文路牌的三种设计方案,征求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后引起了深圳市民的极大关注,大家普遍反映规划部门公示的中英文双语标识路牌质地结实,色彩鲜艳,标志明显,具有国际化、现代化气息,好评如潮。不过公示路牌上的英文译法,却引起了市民的争议:在深圳新闻网 “我说深圳事” 论坛上,市民纷纷发帖指出路牌英文翻译中的错误:地名通名有的译错,地名专名大多拼错,如将香蜜二村翻译成“XIANG MI TWO VILLAGES”(香蜜两个村子)等等。这表明深圳市民对英文翻译错误十分敏感和关注。

    市规划局根据市民的反馈意见,立即将路牌公示征求意见中的英文翻译提交给了深圳市翻译协会进行审定。市译协马上组织有关专家逐条进行修订,争议较大之处还咨询了外交部英语专家过家鼎大使和外国友人,并及时将修订意见反馈给规划局。规划局按照深圳市翻译协会的修改意见,当晚对路牌上不当的英文标识进行了修正。

    深圳市翻译协会目前正在制定全市公共场所双语标识的英文译法标准,将通过严格的程序和认真地工作出台我市规范的公示语译法标准。在此期间我们将认真听取市民意见,保证公示语翻译的水平和质量。



阅读:
录入:阿标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规范公共场所双语标识工作简报(第一期)
下一篇:规范公共场所双语标识工作简报(第三期)
相关内容
本文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