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
粤人考中心函[2006]10号
关于2006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号)文和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4号)函,2006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分别于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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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科 目 |
考 试 时 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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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级口译 |
口译综 合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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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10:3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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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口译 |
口译实务 (交替传译) |
下午 |
13:10入场完毕 13:10-13:30试带 13:30-14:30考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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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口译 |
口译实务 |
13:10入场完毕 13:10-13:30试带 13:30-14:00考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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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级笔译 |
笔译综 合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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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9:3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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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级笔译 |
笔译实务 |
下午 |
14:00-17:00 | |
二、报名
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东省参加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人员,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等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考生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凡报名人员,均须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步骤等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地点
全省 “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上半年:
广州地区报名点分别定于
各市考试机构受理各市辖区的考生报名,并分别于
(三)报考条件及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1。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2006年度5月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进行英语和日语2个语种的考试,11月只进行英语语种的考试。其他专业、级别语种考试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63959161,63959162,网址:http://www.bjpta.gov.cn。
2、各级别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应考人员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橡皮、2B铅笔(填涂答题卡用)。参加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应考人员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3、各级别口译考试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应考人员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
(二)考场设置
考场设在广州。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自行登陆《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网》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并持自行下载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的征订,请直接联系广州弘道图书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20-34286548、83793291。
(三)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局粤价函[2005]608号文规定,三级笔译翻译每人500元,三级口译翻译每人640元。二级笔译翻译每人590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翻译每人740元。
附件:
1、2006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2、2006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3、2006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略)
4、2006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5、 2006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情况汇总表(略)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抄送:省人事厅专技处、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国家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附件1
2006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不分年龄、学历和资历。)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06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己从网上下载打印)一份。
2、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
附件4
2006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
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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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受理考生网上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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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报名点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各市的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后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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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完成报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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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市报送报名材料、报名数据库、报名人数汇总表、考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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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排考场、上报试卷订单、制作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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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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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21日 ( |
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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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送考场信息,寄出试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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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3日后) |
公布考试成绩 |
